汉沽管理区权力事项目录 | |
所属 | 事项名称 |
汉丰镇 | 食品小摊点备案 |
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 |
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 | |
婚育证明办理 |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 |
经济状况证明出具 | |
兵役登记 |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复核 |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申请复核 | |
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待遇申请初审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初审 | |
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 | |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 | |
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 |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审核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初审 | |
医疗救助申请审核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初审 | |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初审 |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初审、终止审核 |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请受理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申请受理 | |
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受理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理 |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受理 |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受理 |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受理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受理 | |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受理 | |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受理 | |
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受理 | |
发改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
招标方案核准 |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 |
政府投资项目的 | |
监督 | |
企业投资项目的 | |
监督 | |
旅行社分社备案 | |
旅行社营业部 | |
备案 |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转报初审,及市各专项资金项目的初审上报 |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备案 | |
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性备案 |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投资计划下达) | |
价格监测预警 | |
财政局 | 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行为的处罚 |
对【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处罚 | |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行为的处罚 | |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行为的处罚 | |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处罚 | |
对【违反规定编制采购需求】、【接受供应商赠品】、【违反规定确定中标人】、【违反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行为的处罚 | |
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违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违规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设定最低限价】、【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擅自终止招标活动】、【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行为的处罚 | |
对【应当公告政府采购信息而未公告的;不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或者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的;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明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在两个以上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信息的实质内容明显不一致的;未按规定期限公告信息的】行为处罚 | |
对【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行为处罚 | |
对【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行为处罚 | |
暂停采购活动 | |
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 | |
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 |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 |
会计监督 | |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 |
预算编制、执行监督 | |
企业财务管理监督 | |
预算执行管理 | |
会计管理 | |
区级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 |
国库库款管理 |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 |
区直罚没物资收缴处置管理 | |
政府采购 | |
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 |
财政票据管理 | |
配合法制办进行罚没许可证管理 | |
暂停财政拨款、暂停使用财政拨款 | |
交通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 |
公墓筹建许可 | |
公墓建设许可 | |
公墓开业许可 | |
公墓变更许可 |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 |
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
地名命名、更名、登记审批 | |
殡葬处罚 | |
违法非法地名处罚 | |
违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规定的处罚 | |
违法养老服务机构的处罚 | |
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处罚 | |
违法慈善组织的处罚 | |
对违法、非法社会组织的处罚 | |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 |
临时救助 | |
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养育资金发放 |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护理费 |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 |
退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抚恤优待金发放 |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给付 |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
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资金给付 |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 | |
对结婚、离婚关系的确认 | |
撤销婚姻登记 | |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确认 | |
特困人员认定 |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
收养登记 | |
标准地名使用 | |
社会组织年检 | |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 |
殡葬收费 | |
养老机构评估管理 | |
养老机构备案 | |
慈善信托备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 |
教育局 | 初等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的设立、合并、变更、终止许可审批 |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行政处罚 | |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末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行政处罚 | |
对民办学校违反规定办学、开展教学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
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情形的行政处罚 | |
园舍、设施不符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防害幼儿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行政处罚 | |
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 |
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行政处罚 | |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行政处罚 | |
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行政处罚 | |
侵占、破坏幼儿园舍、设备的行政处罚 | |
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行政处罚 | |
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行政处罚 | |
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 | |
对学生申诉作出的裁决 | |
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审核 | |
中小学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 | |
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 | |
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监督 | |
基础教育工作相关情况监督 | |
区管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监督 | |
中小学、幼儿园学籍信息管理监督 | |
中小学专业教室和内部设施建设监督 | |
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管理监督 | |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工作评估监督 | |
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 |
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 |
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 |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 | |
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名单审核 | |
学校建设 | |
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 | 在报检中故意谎报非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处罚 |
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处罚 | |
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处罚 | |
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处罚 | |
不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理被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的处罚 | |
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试验研究的处罚 | |
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处罚 | |
违法行为引起疫情扩散的的处罚 | |
擅自发布农业有害生物预测信息、农业重大生物灾情的处罚 | |
未经试验、示范即组织推广植物保护新技术、农药和药械新产品的处罚 | |
指使、诱导和强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实施不当植物保护措施,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处罚 | |
应当办理植物检疫而拒不办理的处罚 | |
引进境外农作物种子、种苗、种薯、菌种等繁殖材料未在指定的隔离区种植的或拒不接受疫情监测的处罚 | |
擅自接种试验当地未曾发生过的农业有害生物的处罚 | |
生产、销售、推广禁用农药的处罚 | |
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处罚 | |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销售的农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处罚 | |
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处罚 | |
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包装、标识与出具合格证明而未进行包装、标识与出具合格证明的行为处罚 | |
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使用化肥、农药和农用塑料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处罚 | |
不按有关规定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处罚 | |
未经登记的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及其他农用化学物质进入流通领域进行流通的行为处罚 | |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作为肥料或者用于土壤改良的城市垃圾、粉煤灰、污泥等废物的行为处罚 | |
露天焚烧秸秆等对于农业环境有影响的行为处罚 |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处罚 | |
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 |
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 | |
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 |
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
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作为良种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林木品种的;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处罚 | |
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的; 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境内销售的;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者林木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 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的处罚 | |
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涂改标签的;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
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 |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 | |
拒绝、阻挠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
违反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 | |
假冒、伪劣、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处罚 | |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处罚 | |
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处罚 | |
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处罚 | |
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处罚 | |
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处罚 | |
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处罚 | |
农业农村局行政监督 | 肥料监督管理 |
基本农田保护 | |
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建立档案。 | |
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 | |
农药监督管理 | |
动物防疫条件 | |
监督管理 | |
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种畜禽、等活动监督管理 | |
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 | |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 | |
奶站监督管理 | |
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 | |
一事一议监督管理 | |
对取得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 |
农业农村局行政强制 |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予以封存罚款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 |
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查封 | |
对拒不执行强制免疫接种、消毒、或者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代作处理 |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对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无法补检,或者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动物产品,予以销毁 | |
被撤销产品批准文号或者被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不得继续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已经生产、进口的予以销毁 | |
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 产地植物检疫申请审核 |
调运植物检疫申请审核 | |
二级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 | |
主要农作物常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 | |
食用菌菌种经销许可 | |
农药经营许可 |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木材运输证申请审核 | |
林木采伐申请审批 | |
林地使用审核(初审) | |
临时占用林地申请审核 | |
林木种子生产申请审核 | |
林木种子经营 | |
木材经营加工 | |
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核(初审) | |
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审核(初审) | |
农业农村局行政征收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 |
农业农村局 | 建立狩猎场审核(初审) |
生鲜乳收购许可 | |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核发 | |
动物诊疗许可 |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 |
兽药经营许可 |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 |
动物防疫条件核准 | |
乡村兽医诊疗登记许可 |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许可 |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 |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照核发 | |
抗震设防要求核准(事项名称以各县(市)区通用目录为准) | |
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 |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产品认证申请 | |
水务局 | 取水许可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
对违反水工程建设规划管理的处罚 | |
对违反水资源管理规定的处罚 | |
对违反河道(包括湖泊)管理(包括采砂)规定的处罚 | |
对违反水工程管理规定的处罚 | |
对违反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处罚 | |
对违反水利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的处罚 | |
对违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定的处罚 | |
对违反防汛抗旱管理规定的处罚 | |
对违反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处罚 | |
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处罚 | |
组织拆除或者封闭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拆除或者封闭而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 |
组织封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当封闭而未按要求封闭的取水井 | |
查封、扣押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 |
水保项目代履行 | |
水土流失纠纷裁决 | |
水行政违法行为赔偿确认 | |
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审定 | |
地下水的可采总量、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确定 | |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
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
对在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工作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不包括采砂)、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监督 | |
县管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 | |
水利建设市场监督 |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报告备案 | |
水利前期工作管理 | |
县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施工招标核准 | |
县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和竣工验收 | |
基建工程开工备案 | |
水行政案件复议 | |
举行水行政案件听证 | |
应急取(排)水管理 | |
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管理 |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 |
人社局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和违反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 |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 |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的处罚 | |
骗取医疗保险保险待遇的处罚 | |
医疗保险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如实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的处罚 | |
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 |
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的处罚 | |
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 | |
违法收取押金的处罚 | |
采取虚假手段套取政府补贴的处罚 | |
未经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处罚 | |
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 | |
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 |
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 |
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 |
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拒绝录用的处罚 | |
用人单位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处罚 |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实物,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 |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 |
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 |
违法违规实施劳务派遣的处罚 | |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 |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 |
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 | |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 | |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
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 |
介绍和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 | |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 |
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和领取工资者的签字,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的处罚 | |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处罚 | |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处罚 | |
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处罚 | |
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处罚 | |
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处罚 | |
违反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处罚 | |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 | |
无理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和监察执法的处罚 | |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 |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 |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赔偿金或者征缴社会保险费等行政处理决定逾期不履行的处罚 |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予以封存 |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加收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 |
划拨医疗保险费 | |
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征收 | |
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包括离退休)人员医疗、生育保险缴征收 | |
城镇居民类保险费征收 | |
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
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现金医疗费;住院费用;异地、转诊、急诊费用的给付 | |
城镇居民医疗报销现金医疗费;住院费用;异地、转诊、急诊费用的给付 | |
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的给付 | |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和社会保障待遇核发 | |
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 |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案件审理裁决 | |
劳动人事争议裁决 |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
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岗位设置方案及事业单位岗位聘用 |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 | |
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及奖励综合管理 |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审核 | |
企业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审核 |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 |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 | |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认定 | |
工伤认定 | |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 缴费基数核定 | |
统筹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 |
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申报 |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
医疗保险登记 |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资格审查 |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
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中断补缴审核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建立、修改、记账、退休个人账户补偿金核算 | |
审核政府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记三等功奖励 | |
审批政府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平时奖励 |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 |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审核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
社会保险稽核 | |
医疗保险基金稽核 |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稽核 | |
机关事业单位欠费管理 | |
劳动保障监察 | |
企业军转 | |
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资格认定) | |
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 |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审批 | |
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审查登记 | |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查登记 | |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 | |
工资支付制度备案 | |
企业职工档案委托保管资格审核 | |
企业规章制度审核 | |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审核 | |
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聘用审核 | |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 | |
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 | |
机关公务员辞去公职审批备案 | |
机关辞退公务员审批备案 |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决定和解除处分决定备案 | |
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指导、监督 |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 | |
《就业创业证》申领、年审 | |
就业培训基地认定 | |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审核 | |
创业孵化基地认定 |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 | |
事业单位人员辞退(解聘)备案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备案 |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
商务局 | 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违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公安局汉沽分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
户口迁移审批 | |
猎民、牧民和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猎枪、麻醉枪持枪证枪证核发 | |
居民身份证签发 |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 |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
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
走私或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 |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
网吧安全管理 | |
监督检查 | |
司法局 | 公证员执业审查初审 |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 | |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人员的处罚 | |
对违反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规定的处罚 | |
对违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规定的处罚 | |
对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
法律援助给付 | |
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初审的审核转报 |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审查的审核转报 | |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的初审的审核转报 |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的初审的审核转报 | |
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本县社区矫正工作 | |
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
基础设施配套费 |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 |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 |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 |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 |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 | |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 |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
商品房现售备案 |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 |
房地产转让合同登记备案 | |
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
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登记备案 | |
房屋面积管理 | |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 |
主办单位: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22-6921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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