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安置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经审核,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汉沽管理区汉丰镇人民政府申请2024年10月份至2025年5月份岗位补贴17600元、社保补贴9302.72元;现对1名享受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区人社局反馈,联系电话:022-69219088.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上岗时间 | 就业岗位 | |
1 | 崔欣宇 | 13020220040524**** | 唐山师范学院 | 20240614 | 20241001 | 公共管理 |
主办单位: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22-69213452
冀ICP备023015888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