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精神,我区制定了《汉沽管理区汉丰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4年版)》并及时公开。我中心不再受理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核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登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变更)、失业补助金申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暂停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恢复申请、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确认、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等15个事项;不再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药经营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等7个事项。事项受理、办理收回区直部门实施。
特此通告。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汉丰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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