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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管理区振兴街道所辖社区综合服务站 关于不再受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 14:43     来源:汉沽管理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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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精神,我区制定了《汉沽管理区振兴街道所辖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4年版》并及时公开。不再受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登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变更)、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核定、失业补助金申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暂停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恢复申请、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确认、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等13个事项。

特此通告。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振兴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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