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完成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审查确定工作的通知》(冀农字〔2024〕59号)要求,现将开展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条件
1. 依法具有农机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
2. 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喷号设备、照相机和电脑等办公设备;
3. 建立报废农机回收档案,纸质档案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年,备份的电子档案和数据库,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
二、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回收机具存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2. 申请企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3. 申请企业(合作社)章程;
4. 申请企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人员配置;
5. 存储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有承担农机回收工作意向且符合要求的企业或合作社法人,持企业有效申报手续到汉沽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站)报名。报名日期: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0日。
四、关于回收企业的确定
农机回收企业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查确定,确定名单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备案后,集中报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并在“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根据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条件对申请企业采取申报材料审查、现场实地查验、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
五、其它
区农业农村部门每年对已确定的回收企业对照条件进行查验,对年度回收达不到5台的、不符合确定条件的进行动态调整,并加强监管,防止机具假报废、流入二手机市场。对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改正、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黑名单”。
联系电话:022-69214695。
河北唐山汉沽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22-6921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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