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社会事务局
关于对“幸福家园”地名的公告
社民地名公告〔2024〕1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住建局批准并报经社会事务局备案,现将“幸福家园”地名予以公告。
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等均应使用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对违反《地名管理条例》,未使用或者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标准地名公告
唐山市汉沽管理社会事务局
2024年4月19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22-69213452
冀ICP备023015888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