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汉丰镇北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唐山市2024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1号拟转用你村位于东至汉丰镇北泊村土地,西至北泊村土地,南至北泊村土地,北至皂甸干渠,面积约2.889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8日,由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汉丰镇人民政府、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沽管理区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联系人:么学莲 王冬艳 联系电话:022-69213278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22-6921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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