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党组、直属支部:
经2022年第4次(1月28日)区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焦俊芬同志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办公室副主任、妇联主席职务;
贾志兴同志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史秋玲同志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陈鸿鹏同志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陈玲同志任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宣传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雪刚同志任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李贺旺同志任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汉丰产业园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宝丽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
崔朝平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免去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裴健同志任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晏小红同志任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庞伟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副局长,免去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王裕栋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副局长,免去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董超同志任社会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卫计局副局长职务;
蒋生同志任社会事务局副局长,免去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兰涛志同志任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华丰同志任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强同志任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胡学超同志任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住建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高伟同志任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王欢同志任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总工会副主席职务;
杨军锋同志任政法维稳中心副主任,免去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邢洪源同志任政法维稳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代建春机要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段学艳考评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建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免去陈保安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刘娜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波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振华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金生民政局副局长、残联理事长职务;
免去赵琳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尚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志胜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杜庆祝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新光农业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
免去陈焕发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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