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留言公开留言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8-05 14:39:54

群众留言:棚改问题

受理时间:2026.7.30

棚改安置政策初衷本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惠民安居,但本次一队、三队棚改搬迁安置工作,诸多流程做法存在程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安置政策设置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群众普遍难以接受,现将相关情况如实反映:

棚改安置方案公示仅简单张贴在墙体,现场只有少数老年群众围观,未能保障全体搬迁群众完整知情权。一队、三队建有村民微信群,村干部均在群内,却从未在群内发布、宣讲搬迁安置相关政策文件。群众签订搬迁协议阶段,村干部及棚改相关工作人员未提前告知回迁房屋面积、地下车库售价、储藏室面积及销售价格等核心关键信息,仅劝说群众先行签字,回家在自己看去。广大群众出于对党委政府的信任,相信棚改是惠民工程,陆续签署协议。直至后续推进选房、安置工作,大量关键政策信息群众无从知晓,只能自行多方打听了解。

就以下多方打听的问题提出疑问,安置储藏室说的单价2000元/㎡,实际公摊占比接近50%,群众购置储藏室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大量公摊面积不能实际使用,储藏室实际使用面积折算后购房成本大幅上浮。安置房源车位、储藏室捆绑混抓选房,本质属于变相商品房销售模式。棚户区改造属于征收原有房屋土地的产权调换安置,安置房是群众原有房屋征收后的补偿对价,不应设置高额附加配套支出。按照现有安置规则,群众回迁安置普遍需要额外再自掏十余万元二十几万甚至更多,搬迁安置不仅没有改善居住条件,反而掏空普通群众家底,违背棚改安居惠民的初衷。以当前市场房价水平,居民拿出这笔额外资金,完全可以自行选购商品房直接入住。

本次棚改安置房源选址紧邻高架桥,长期存在交通噪音、扬尘污染问题,居住环境品质较差。棚改工程初衷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民生安居,但项目各项配套收费标准却参照商品房市场高位标准执行。地下车位每月管理费收取80元,收费标准普遍高于区域内区位更好、配套完善的普通商品房小区,相关部门未能完整公示80元车位管理费对应的服务清单、收支明细。安置房区位条件存在先天短板,居住环境受高架噪音、扬尘持续影响,本应在安置政策、配套收费上给予相应民生倾斜,但车位、储藏室销售定价、车位管理费等标准均按照市场化高位标准执行。棚改属于国有土地征收产权调换安置,安置房是群众原有房屋土地征收后的补偿对价,并非普通市场化商品房交易,不应当照搬商品房高位收费模式,额外加重回迁群众经济负担。这是原则性问题,是开发商行为,还是政府行为?如果是政府行为,那是否严重违背国家惠民政策?严重违规,高于市场同类住宅普遍收费标准的那部分收费,是出于什么目的?拿做什么用途?如果是开发商行为,拆迁安置项目里,政府是否存有监管义务和责任,应该去做出有力协调,保障群众的利益,避免高收费等现象发生。

在群众安置相关诉求尚未妥善处置、搬迁安置矛盾尚未化解的情况下,项目先行开展家门口道路施工建设,新建路面标高都要高于原有房屋院落,严重影响居民日常出行、排水安全,对群众本就破旧损坏的房屋安全等问题更是雪山加霜,日常生活造成长期不利影响。

群众并非不愿配合搬迁工作,难以接受的是本次棚改实施流程多处不合规、政策设置不合理,部分安置规则甚至脱离国家征收安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应当严守惠民底线,不能成为变相增收谋利的渠道。征收安置工作应当严格保障群众知情权、公平选择权,坚持阳光征收、公开透明,杜绝信息隐瞒、捆绑售卖配套设施等行为。恳请上级部门正视群众反映的各类现实问题,依法依规核查整改,妥善化解回迁安置矛盾,切实维护广大被搬迁群众合法权益。

群众主要诉求:

1. 规范棚改安置信息公开方式,完整公示安置房源面积、车位储藏室价格、公摊测算依据、车位管理费服务明细等全部关键信息,保障全体搬迁群众知情权;

2. 纠正车位、储藏室捆绑混抓选房的安置模式,落实车位、储藏室自愿选购政策,不得设置强制购买前置条件;

3. 依法核算储藏室公摊标准,公开储藏室建设成本、定价依据,严控配套设施不合理高价;

4. 车位管理费等费用的定价结合安置房区位居住短板合理下调,公开车库运维服务内容、收支台账;

5. 优化安置政策,针对低保、残疾、困难群众制定车位、储藏室购买帮扶政策,杜绝棚改搬迁增加群众巨额经济负担。

 

答复单位:区住建局   答复时间:2026.8.5

收到管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我要写信”栏目群众投诉件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群众反映的政策公示告知、储藏室公摊、车位储藏室配套选房、安置房源选址环境、车位管理费、周边道路施工等问题逐项核查核实,结合项目审批文件、实施方案、公示、建设规划等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棚改安置政策公示、宣传及群众知情权问题

汉沽管理区原一队、三队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工作,严格依据《汉沽管理区原第一生产队、第三生产队区域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该方案已于2026年4月30日在搬迁片区现场全面张贴公示,履行法定公示程序。同时,为拓宽宣传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结合街道社区部门在村集体村民微信群已同步群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做到线下张贴、线上推送公示,全面保障被搬迁群众的政策知情权。在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阶段,工作人员现场答疑、解读安置政策。现阶段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主要约定签约主体与被搬迁房屋基本信息、补偿安置方式、各项补偿、补助明细、搬迁与过渡相关约定、安置房交付相关事项、双方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其他事项等内容。安置房具体面积、户型、车位及储藏室面积、具体售价等细化数据,将在后续统一摇号选房环节全面公示,待确定具体楼层房号后,另行签订搬迁补偿安置确认协议,明确全部结算明细,流程规范、程序合规。

二、关于车位、储藏室配套安置、摇号选房模式问题

根据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第六条明确规定,本次回迁安置房配套地下车位、地下储藏室,属于项目整体规划配套建设内容,纳入回迁小区统一安置配套体系,为安置房配套组成部分,需随安置房同步购置、同步结算,无法单独剥离配套选择安置房。该政策为片区统一安置标准,面向全体被搬迁群众统一执行、公开透明。

针对群众关注的摇号选房模式,本项目共有三种安置户型,群众意向户型差异较大。如采取分户型单独摇号,极易出现热门户型房源紧缺、冷门户型剩余空置、房源供需失衡、整体安置不公的问题。项目实行所有户型统一混合摇号,全部房源统筹分配、全体群众同一规则、同一标准,在公证处全程监督下公开进行,最大限度保障全体被搬迁群众选房公平公正,保障房源高效、均衡利用。

本次棚改属于政府主导的搬迁安置产权调换,安置规则依据法定方案执行,不属于市场化商品房销售行为,不适用商品房交易相关市场规制法律。项目全程坚持公平补偿、阳光安置,不存在变相搭售、违规增收问题。

三、关于储藏室公摊、建设设计及定价问题

群众反映的储藏室公摊面积问题,原一队、三队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建筑方案、地下室设计、公摊配比等内容,均经过规划、住建、施工图审查等部门依法合规审批,设计标准、公摊比例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及建设标准,属于合法合规的工程设计内容,不存在违规设计、不合理公摊问题。项目车位、储藏室定价,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单位结合区域市场行情实地调研、评估测算确定,依据充分、流程公开合规。

四、关于安置房源选址、居住环境相关问题

本次原一队、三队棚改安置地块选址、整体规划、建设方案,均通过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法定审批流程审核通过,选址合规、规划合法、建设标准达标,符合棚户区改造安居建设要求,不存在选址不合理、违规选址问题。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规范落实降噪、防尘、绿化等配套建设标准,能够满足居民正常居住生活需求,切实实现群众居住条件改善的棚改初衷。

五、关于车位管理费收费质疑问题

群众反映的地下车位管理费用问题,经核实:目前本棚改项目仅处于前期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阶段,物业公司尚未进场、未开展任何物业服务工作,暂未产生、未收取任何车位管理、物业相关费用。现阶段无任何收费行为,后续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清单、收支明细,将在物业进场前依法依规全面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六、关于周边道路施工、路面标高影响居住出行问题

群众反映的家门口道路建设、路面标高等相关问题,经核查,相关道路为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的配套道路,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范畴,主要服务于区域发展及片区群众整体出行通行,与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建设内容无关联,不属于棚改工程施工内容。

七、关于优化安置政策,针对低保、残疾、困难群众制定车位、储藏室购买帮扶政策,杜绝棚改搬迁增加群众巨额经济负担问题

聚焦低保户、残疾人、特困户以及独居老人、重大疾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针对该类家庭缴纳安置房差价款、地下室及车位配套费用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目前正在研究建立差异化兜底帮扶机制。

感谢您对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理解、监督与支持!如您仍有政策疑问,可到区住建局现场查阅全套审批资料、公示档案,我单位将全力做好解释答复工作。

联系人:陈建辉    联系电话:15342138658。

 

 

 

汉沽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