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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14 10:53:42

群众留言:棚改问题

受理时间:2026.7.6

棚户区改造的核心本意(国务院官方定调: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一核心:民生兜底,让老百姓“出棚进楼、住有所居”(最根本初衷)。国家推行棚改首要目的:把危旧、不安全、无配套的旧住房换成安全、成套、配套齐全的安置房,解决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与居住难题,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惠民政策,不是商业拆迁。

现在为什么会出现,汉沽一队三队棚改强制捆绑车位、储藏室问题请有关部门回答。棚改最初征收补偿协议只约定房屋产权置换,未写明必须购买车位、储藏室;现在到分房、交房阶段临时新增捆绑要求,现在就让老百姓花钱买车位和储藏室了。棚改本意是政府出钱出力,帮居住在危旧棚户区的群众免费/平价置换安全舒适新房,改善生活;而不是借着搬迁,强制老百姓额外掏钱购买车位、储藏室来填补项目资金缺口。现在强制捆绑销售的做法,明显和国家棚改政策初衷、法律规定相冲突。

这种强制捆绑,法律明确属于违规行为,国家政策明令禁止捆绑销售,住建部等8部门文件明确: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属于房地产市场重点整治违规行为;2016年住建部223号文规定,不得以搭售、附加条件限制群众选房、交房。

棚户区改造项目应该是利民惠民政策,而不是给老百姓增加负担,谁们家还没咋地呢,就得先拿出五六万块钱买个车位和储藏室?!


答复单位:区住建局   答复时间:2026.7.13

收到管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我要写信”栏目投诉件,回复如下:反映人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此项目为汉沽管理区一队、三队棚户区改造项目,非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小区搬迁安置工作严格按照《汉沽管理区原第一生产队、第三生产队区域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第六条执行,该方案已于2026年5月8日在搬迁片区予以公示。关于车位及储藏室,为搬迁安置住房统一配套分配,非强制购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