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行业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连日来,区社会事务局联合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生态环保专项督查。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以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水处置、辐射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为重点,对医疗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及污水意外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辐射设施设备备案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环评报告表、排污许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废委托处置合同、医疗废物收运台账、放射医疗许可等资料进行认真核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再排查再诊断,确保清清楚楚发现问题,实实在在整改问题。下一步,我区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